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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2016年) 1.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集中各方力量,确保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