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2016年) 19. 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2016年) 19. 19. 及时出台单行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出台变更追加执行主体、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财产保全、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和解、仲裁裁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参与分配、股权执行等系列单行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 (六) 目录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