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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交强险2006至2007年业务年度专题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七、

七、 各公司应在2007年8月1日前将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一式两份报中国保监会,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ac_jgc@circ.gov.cn。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