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编报交强险2006至2007年业务年度专题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五、 关于编报交强险2006至2007年业务年度专题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五、 五、 各公司应当采用新会计准则编报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专题财务报告,并在报表附注中增加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交强险部分的有关信息。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