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后续管理措施一览表 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 5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后续管理措施一览表 5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撤销审批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1号)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撤销,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事先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 引用法条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4)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