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2001年) 二、

二、 加强对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地经贸委(经委)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执行第6号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加强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通知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包括国内投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