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5年) 第十八条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