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七、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二)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十二) 七、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二) 有序推进改革。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展试点工作,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环境问题类型,结合地方改革基础,对申请试点的省份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研究,统筹确定试点省份。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试点省份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和改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细化举措,落实政策,先行先试,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自评估报告。环境保护部… (二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