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六、 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 (十九)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九) 六、 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 (十九) 调整经费保障渠道。试点期间,环保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原渠道解决,核定划转基数后随机构调整划转。地方财政要充分考虑人员转岗安置经费,做好改革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环保部门纳入相应级次的财政预算体系给予保障。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环保部门经费保障标准由各地依法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结合实际确定。 (十八)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