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意见(2000年) 二、 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五) 停止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减轻经营业主的负担。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意见(2000年) 已实行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禁止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的私自转让,对私自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擅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 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五) 停止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减轻经营业主的负担。 已实行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禁止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的私自转让,对私自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擅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