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3年) 二、 规范国有资产处置 (五) 关于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3年) (五) 二、 规范国有资产处置 (五) 转制科研机构转制前属于职工奖金、工资储备基金和福利基金的结余,原则上结转转制后的单位,继续用于职工奖金、工资发放和职工福利。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也可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