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二) 基本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围绕国家战略全局,改进完善科技奖励工作,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科技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提升科技水平、促进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驱动…

二、 重点任务

(一) 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 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突出功绩、宁缺勿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 1. 实行提名制。 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 2. 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定标。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技进步奖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 3. 调整奖励对象要求。 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时调整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要求。 4. 明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 各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履行对候选成果(人)的科技评审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独立评审的作用。 5. 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指标数量,对三大奖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 6. 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作用,全程监督科技奖励活动。完善异议处理制度,公开异议举报渠道,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健全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明确提名者、被提名者… 7. 强化奖励的荣誉性。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 引导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高质量发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 (三)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 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自律管理的科技奖项,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具备…

三、 工作实施

(一) 由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批,由科技部负责修改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科技奖… (二) 关于国家科技奖励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提名规则和程序、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奖励数量和类型结构、评审监督、异议处理等问题,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分别制定相关办法予以落实… (三)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健康发展问题,由科技部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四) 由科技部会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奖励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