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26年)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 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 (十四) 关于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26年) (十四)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 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 (十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优化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质效,常态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多种方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深化完善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参与研讨论证、案件评查、出庭评议和专题调研等制度。健全与民主党派就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深化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健全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联络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司法社工、社会志愿者参与社会调查、线索提供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十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