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3年) 3.

3. 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强化“受理即纳入监管”要求,完善发行审核环节现场督导制度,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启动现场核查。完善簿记建档规则,强化合规管理要求,严禁发行人在发行环节直接或间接认购其发行的债券,或通过返费等非市场化方式对发行定价进行不当干预。健全与注册制相适应的事中事后持续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