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3年) 8.

8.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债券承销、受托管理、评级、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应当健全债券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构建以发行人质量和偿债风险为导向的履职管理体系,提升尽职履责的有效性。完善中介机构执业能力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强化分类监管,支持优质机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