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 四、

四、 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本次优化整合工作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不包括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通过撤、并、转等方式按照新的五个类别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