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 十四、

十四、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法官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与贯彻实施民法典结合起来,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重,增强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法官释法说理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