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2022年) (二)
(二) 加强规划引领。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重点规划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运营、公共事业管理(安防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建设(改造),根据需要拓展其他建设(改造)项目。省级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市、区、旗)的指导和项目支持,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区分新建社区、老旧社区等不同类型,分类规划智慧社区建设策略和重点,提前规划新建社区智慧化建设基础设施,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