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一、
一、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核查组先后赴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17地(市),实地抽查了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城市排污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饮用水保证工程、河道清淤及生态保护等情况,并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研究。
核查组先后赴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17地(市),实地抽查了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城市排污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饮用水保证工程、河道清淤及生态保护等情况,并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