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再保险业务“单独列帐、单独核算”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再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定再保险业务“单独列帐、单独核算”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再发〔2000〕31号)和《关于法定再保险业务对营业费用和收益分摊方法的建议》(中再财[20…
一、
同意你公司2000年按你公司中再财[2000]1号文提出的分配方案,对无法按部门核算的综合性费用和收益进行分摊。请你公司尽快完善收益和费用分配办法,形成规章制度…
二、
对1996至1999财务年度未分帐核算的综合性费用和收益,应按中再财[2000]1号文所述的方式进行分割,并将分割后对各年度法定再保险业务及其它再保险业务损益的…
三、
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按法定再保险业务和其它再保险业务分别编制,同时编制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