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中文本)(2025年)
发布机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