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2016年) 十七、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2016年) 附件: 十七、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学车专用标识式样(此处略)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十七、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