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 发布机关 人事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来函询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如何处理。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含调整标准、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