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5. 信用社发生突发性金融事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并协助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十七) 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十七) 5. 信用社发生突发性金融事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并协助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十七)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明确其对信用社的监管事权划分,并公开监管程序。 5.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