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1年) 二、 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对于法律手续齐全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交站处理案件应当受理。经审查和进一步侦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应当依法向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