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年) 12、
12、 以人事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教师管理模式。高等学校依法实施用人自主权。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探索和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和教师资源配置与开发的有效机制。通过加强协作、联合办学、研究生兼任助教、青年教师兼做班主任和学生政治辅导员、互聘联聘教师、聘任兼职教师、返聘高级专家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要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积极采取措施,面向企业和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目前,有条件的高校顶编兼职教师一般应占到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
——改革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强化编制管理的约束机制,实行编制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大幅度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人员使用效益。教学、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事业编制教职工的比例当前应达到80%以上。强化教育人事部门和学校编制管理的职责权限。非编制管理部门不得干预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改革教师任用制度。按照《教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聘任教师,吸引优秀人员从教。建立人员流动和淘汰机制,调整或辞退不能履行教师职责人员。所在地区已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高校,要率先实行教师聘任制。
——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高等学校要全面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包干节余工资由学校自主分配。要切实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和贡献的大小,合理拉开分配差距,鼓励和支持教师立足本职工作多做贡献。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力度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建立特殊岗位津贴和基础科研津贴等符合高校特点的岗位津贴制度,吸引和稳定优秀拔尖人才。
——高校应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加快养老保险、医疗及待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积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