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三、 严格执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 (六)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8年) (六) 三、 严格执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 (六) 关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的退市指标。因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可以针对不同板块,在上市条件中规定不同的股本总额要求。 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25%的上市公司,或者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10%的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