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4年) (十一)

(十一) 关于股票市值的退市指标。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