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3.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3. 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民政部 财政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