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 六、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 (二十一) 六、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 坚持稳慎适度。编制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