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 六、 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 (十九) 六、 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六、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