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年) 四、 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十二)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年) (十二) 四、 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十二)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从事喷漆、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按期完成重点区域内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十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