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二、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二、 二、 妥善处理债转股新公司改制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一) 债转股新公司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严格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业〔2… (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进一步帮助企业落实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债转股政策的作用。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