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 六、 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二十六)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 (二十六) 六、 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二十六)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厚植传统文化底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六、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