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2018年) (四)
(四) 减少“水浑”。“水浑”问题主要是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趋势没有根本性改变。减少“水浑”,关键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生态治理保护工作。要实施长江水库群联合调度,强化黄河调水调沙,开展不同水沙条件下河道冲淤特性研究和崩岸监测治理,减少泥沙对河床河势的影响,维护河势和岸线总体稳定。要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加强东北黑土侵蚀沟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强化长江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有效减少入河湖泥沙总量。要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点,及时精准发现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处罚,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