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创新是民营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内生动力,营造民营企业实践创新发展良好氛围,抓好科技创新政策在民营企业的落地实施。
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创新是民营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内生动力,营造民营企业实践创新发展良好氛围,抓好科技创新政策在民营企业的落地实施。
坚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技术创新。
坚持人才项目基地多要素协同一体化推进。集聚创新资源,加强政策协同、机制协同,形成资金聚力、人才聚力,将创新人才培养、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建设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在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完善双创孵化体系和生态,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