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高为民营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支持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创新模式,建立一批特色鲜明、创客云集、机制灵活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立民营企业双创导师队伍,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创业服务。支持民营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推动建立专业化运营团队,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成果转化配套服务。依托各地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组织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咨询等智力支持。推动民营小微企业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高为民营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支持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创新模式,建立一批特色鲜明、创客云集、机制灵活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立民营企业双创导师队伍,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创业服务。支持民营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推动建立专业化运营团队,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成果转化配套服务。依托各地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组织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咨询等智力支持。推动民营小微企业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