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202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 关于财政支持

(一) 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国建设和国家财力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文化领域重点规划和项目支出。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在优化文化服务和… (二) 支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推动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高文化原创能力,重点支持文学、艺术、新… (三) 2027年年底前,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投入方式,推动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支持国有…

二、 关于税收优惠

(四) 落实《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五)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于2022年1…

三、 关于金融服务

(六)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文化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 (七) 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 (八) 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健全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等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版权登记体系,优化版权质押登记流程,提高版…

四、 关于科技创新

(九) 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在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对文…

五、 关于用地保障

(十) 依法依规保障文化企业合理用地需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

六、 关于收入分配

(十一) 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文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内部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倾斜、向一线人员倾斜、向… (十二) 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以及投入产出期阶段性明显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国有独资、控股文化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工资总额预算可按周期进行管理…

七、 关于支持转制企业

(十三) 转制文化企业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支持转制文化企业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提高职工… (十四) 转制文化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也可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有关规定纳入离休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中,原享受公费医疗… (十五) 原事业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前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尚未解决的,转制时由财政…

八、 关于组织实施

(十六) 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