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抓紧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关于抓紧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各保监局、各公司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担任,有关业务部门的“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联络员。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