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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2004年)
  3. 5. 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4. 七、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2004年) 七、

5. 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七、 户籍

(十四)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县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应准予其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其家属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允… 各地在办理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落户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十三) 目录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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