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e)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e)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e) 至迟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通过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向安理会报告上文(a)至(d)分段所述各领域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d) 目录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