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14、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14、 14、 决定按照《安理会暂行议事规则》第28条设立一个安全理事会委员会,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承担下列任务,并向安理会提出工作报告以及意见和建议; (a) 请所有国家提供资料,说明它们为有效执行上文第5至第7段所定措施而采取的行动,然后请它们提供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进一步资料; (b) 审议各国提请委员会注意的关于据称违反上文第5至第7段所定措施的情报并对此采取适当行动,可能时查明据报从事这类违禁行为的人员或实体,包括船只或飞机,并且向安理会提… (c) 根据需要迅速颁布准则,以促进执行上文第5至第7段所规定的措施; (d) 审议关于上文第5(c)和第7(b)段规定的免除管制的申请,并作出决定; (e) 认定受上文第7段所定措施限制的个人,并定期更新这份名单; (f) 通过适当媒体,包括加强使用信息技术,公布委员会认为适切的资料,包括上文(e)分段提到的名单; (g) 向安理会建议提高上文第5至第7段所定措施的效力的方法,和限制这些措施对利比里亚民众产生的任何非预期影响的方法; (h) 与安全理事会其他有关制裁委员会,特别是与第1132(1997)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和第864(1993)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合作; (i) 按上文第2(a)段所述,制定一份利比里亚境内联阵成员的名单; (b) 目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