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5、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5、 5、 (a)决定所有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本国国民、或从本国领土、或使用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或飞机向利比里亚出售或供应军火和各种有关物资,包括武器和弹药、军用车辆和装备、准军事装备及上述物资的备件,不论是否原产于本国境内; (b) 决定所有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本国国民或从本国领土向利比里亚提供与上文(a)分段所指物品的提供、制造、维修或使用有关的技术培训或援助; (c) 决定上文(a)和(b)分段所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经下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事先核准的专供人道主义或保护用途的非致命性军事装备,以及相关的技术援助或培训; (d) 申明上文(a)分段所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联合国人员、媒体代表、人道和发展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临时运入利比里亚供其个人使用的保护性服装,包括防弹夹克和军用头盔; 4、 目录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