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4年) 四、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4年) (十一) 四、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 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