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一章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检察官业绩考评,是指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权力清单等规定的检察官职责,对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 第三条 检察官业绩考评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及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统筹组织,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五至九人,… 第四条 检察官业绩考评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合理管用的原则。业绩考评应当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实效,…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