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2018年) (四)

(四) 切实防控风险。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处理好试点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