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明确承担此项职责的部门和岗位,负责处理投资者参与金融期货交易所产生的投诉等事项,及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期货公司应当督促客户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国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