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年) (十)

(十) 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运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信息技术平台,结合国土普查每5年同步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每年对临界超载地区开展一次评价,实时对超载地区开展评价,动态了解和监测预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