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2010年) 第十七条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