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2024年)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